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重点推进
1.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办发〔2020〕17号)要求,梳理工作任务,精准分工,实施“台账式”管理,制定阶段性的工作目标,做好督促、指导、检查、通报,采取对标对表的方式,逐项审核任务推进情况。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政府7月份完成工作方案制定,9月份完成网站改版,11月份完成公开事项目录,并逐一对方案、网站和目录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有序推进。
2.推进涉企信息公开。一是利用政府网站涉企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涉企信息。通过查阅发文记录的方式,督促部门及时公开涉企政策。通过不定期查看专栏的方式,发布专项通报督促整改。在推进过程中,进一步统一了专栏名称,明确了公开内容,强调了公开数量和频率,规定了信息格式。全年市政府网站专栏公开涉企政策文件273件,涉企政务活动信息97条。二是制作《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公报》复工复产涉企专刊(2020年第2期),专门梳理、刊载我市涉企政策文件13件,免费赠阅给全市规上企业,做到了政策的精准推送。
3.推进疫情信息公开。打破常规工作模式,重点推进、监督、审查疫情信息公开。一是分别与市卫健委、大数据中心沟通,协调其在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发布疫情公告事宜。二是监督县(市)区疫情公开情况并形成通报,督促各县(市)区及时发布疫情公告。三是监督政务新媒体发布正能量信息、“有效”信息,降低舆论风险,提示卫健委对中医院新媒体发布的疫情药品信息进行指导监督。四是通过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微鹤城”和新浪微博“鹤城政务”转发疫情信息210条。
(二)依申请公开规范开展
一是全面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以完善内部制度为抓手,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为重点,建立依申请公开收发文登记台账,规范答复书要素,设置专门发文字号,确保程序合法依规。二是准确把握了依申请公开答复内容,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三是重点加强了对依申请公开的指导、监督力度,围绕申请信息涉及的业务范围,研究该领域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并站在全局的角度对信息公开的前、中、后期各个环节的合法性及可能带来的潜在影响加以梳理和研判。针对内容复杂、涉及面广、关联部门多的申请事项,采取组织研判会的方式,将涉及的多个部门召集到一起分析研判申请事项。全年收到向市政府办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15件,答复16件(含2019年结转),均规范办理,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市政府办围绕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制度建设,建立了《齐齐哈尔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试行)》《齐齐哈尔市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和《<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公报>编辑发行工作制度》,制度的建立对信息的审核、发布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政务新媒体管理的通知》,要求新媒体开设主体建立内容发布审核制度,原创信息发布前把好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
(四)完善平台载体
1.围绕规范信息公开平台,优化政府网站专栏。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依托,推动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协调市大数据中心,安排各县(市)区政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完成市、县两级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改版及内容完善工作。改版的亮点为增加了“法定主动公开”栏目,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设置14个二级栏目,38个三级栏目,类别更加全面、更加便民。同时明确了各栏目的保障单位,督促各单位及时公开信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知晓度。
2.围绕实现资源信息共享,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和使用。在监管上,除按季度开展政务新媒体自查之外,还组织了全面性的政务新媒体普查,统计出各县(市)区政府、各市政府部门现有政务新媒体365个,逐一录入全国政务新媒体登记系统,进行统一管理。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政务新媒体管理的通知》,明确备案要求、监管内容等。针对部分政务新媒体存在互动功能不完善、违规发布广告等问题,及时督促账号主体进行整改。针对政务新媒体关停等情况,及时指导主管部门报备。在使用上,及时转发国家、省、市政府信息,全年市政府政务新媒体共发布信息646条。在特殊时间节点,更是利用政务新媒体快速的特点发布政府信息,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布置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通过政务新媒体发布相关信息,全市政务新媒体共发布“两会”信息1232条,阅读量近70万次。
3.围绕便民利企宣传政策,制发市政府公报。全年发行了6期《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公报》,刊登了市政府规章2部,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23件,另外精选刊登了涉及重点领域、重大事项调整、公众利益调整等需要公众和企业广泛知晓的其他文件41件。《公报》以传统的纸质形式免费赠阅至县(市)区党委、政府、乡镇、街道、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规上企业等,做到了定向投送,将政策延伸宣传至基层。同时,在市政府网站同步发行电子《公报》。
(五)监督保障手段更加有效
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全市目标考评和政治生态考核体系,对16个县(市)区政府、37个市政府部门及1个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考核。考核内容结合常规工作和年度重点工作设置,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门各有11项考核内容。采取日常掌握、查阅佐证材料、调取数据信息等方式对考核对象评分,以考核结果正向促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5 |
0 |
0 |
0 |
0 |
0 |
1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 |
0 |
0 |
0 |
0 |
0 |
4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4 |
0 |
0 |
0 |
0 |
0 |
4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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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6 |
0 |
0 |
0 |
0 |
0 |
1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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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指导职能有待加强。尤其对各项新任务、新工作,加强事前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不出现偏差错漏。以依申请公开为抓手,梳理群众关心的、公开需求强烈的事项,指导相关部门进行主动公开。二是监督职能有待加强。主要体现在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工作上,因深入基层政府不够,监督提示不及时,导致个别基层政府工作拖沓。三是协调职能有待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协调力度不够,将围绕重要时间节点和重点工作与各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形成推动工作的合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政府办组织了全市政务公开培训会议,对各县(市)区政府、36个市政府部门和部分具有行政职能的部门进行全面的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依申请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作等,使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得到提升。
齐齐哈尔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址为http://www.qqhr.gov.cn/Newsgk_newZC.action?departId=483&menuid=menu_1_1,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查询。
原文件下载:市政府办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责任编辑: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