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监督审查办受理了明海花园棚改小区环境项目招标控制价文件,审查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建华区站前大街和苗圃路交汇处,资金来源为保障性住房贷款,黑龙江省鹤城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建设。工程内容包括:
(一)道路工程:铺装沥青混凝土路面2,673m2、荷兰砖6,073m2、彩色弹性现浇胶垫面层452m2;安装花岗岩路缘石2,824m等。
(二)景观工程:安装围墙铁艺栏杆735米、健身器材13套、座椅29套、自行车棚5个、廊架1座、凉亭1座等。
(三)绿化工程:栽植乔木167棵、灌木770株、绿篱1,268 m2、种植花卉 3,356 m2、播撒草籽4,750 m2等。
(四)电气工程:
1.亮化部分:安装庭院灯45套,敷设电缆1,330米;
2.充电桩部分:安装充电桩5套,敷设电缆523米;
3.监控部分:敷设电缆195米,带防护罩红外枪型摄像机32台、47寸液晶电视1台,32路硬盘录像机1台,大门闸机系统2套等。
(五)物业用房内安装的电视、电话、宽带系统,小区的监控和道闸控制系统,安装在物业用房内。
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建设单位送审招标控制价总金额538.3万元。
二、程序审查情况
(一)合法性审查
该项目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行业、地方政府发布的计价依据编制控制价。
1.依据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规范》编制;
2.符合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20〕第917号《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装饰装修、水暖、电气、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要求;
3.依据《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消耗量定额配套的《齐齐哈尔市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格及计价定额地区单价表》编制;
4.符合黑建造价〔2010〕17号《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管理办法》要求;
5.执行齐政投监审发〔2011〕1号文件关于管理费和利润的规定;
6.执行省建设厅〔2020〕第917号公告《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人工费的标准。
(二)编制流程审查
黑龙江省鹤城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黑龙江达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招标控制价,监督审查办、财政评审中心、审计服务中心、造价站联合审查。
(三)基础材料审查
施工图纸齐全,招标控制价按照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相关规定编制。
三、审查意见
经审查确定,该项目招标控制价总金额为546.6万元。
政府投资项目监督审查办公室
2020年12月8日
(责任编辑:孟令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