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齐齐哈尔市市区巡游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上载日期:2020-11-05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为了规范我市巡游出租汽车的经营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维护乘客、经营者和驾驶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交通运输部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和《黑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对《齐齐哈尔市市区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修订,制定《齐齐哈尔市巡游出租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及建议,请于2020年11月16日前反馈至齐齐哈尔市道路水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出租科,并留下您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两个途径反馈:
一、电子邮件:以正文或附件形式将意见或建议发送电子邮箱:czk5986933@163.com,并在邮件主题中标明“齐齐哈尔市巡游出租车管理办法意见或建议”。
二、信函邮寄:来信请邮寄至齐齐哈尔市道路水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出租科(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正阳街道迎阳街38号,邮政编码:161005),在信封上标明“齐齐哈尔市巡游出租车管理办法意见或建议”。
附件:齐齐哈尔市市区巡游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齐齐哈尔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1月5日
(责任编辑:张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