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监督审查办受理了海河路道路、雨水、给水、路灯项目招标控制价文件,审查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施工起点为齐富公路,终点为新立街。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券,市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负责建设。工程包括:道路全长504米,宽60米,新建沥青混凝土道路21,412平方米,人行道3,580平方米;铺设钢筋混凝土雨水管道DN300mm-DN800mm长1,129米;铺设球墨铸铁给水管道DN500mm长537米;安装路灯28盏。
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建设单位送审招标控制价总金额1,604.2万元。其中道路、雨水、给水项目1,558.3万元,路灯45.9万元。
二、程序审查情况
(一)合法性审查
该项目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行业、地方政府发布的计价依据编制控制价。
1.依据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规范》编制;
2.符合黑建造价〔2010〕5号《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装饰装修、水暖、电气、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要求;
3.符合黑建造价〔2010〕17号《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管理办法》要求;
4.依据齐建发〔2010〕97号《齐齐哈尔市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格及计价定额地区单价表》编制;
5.执行齐建发〔2014〕6号《市住建局关于转发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黑龙江省执行2013清单计价计量规范相关规定〉的通知》的规定;
6.执行齐政投监审发〔2011〕1号文件关于管理费和利润的规定;
7.执行黑建规范〔2019〕11号文件中人工费标准。
(二)编制流程审查
市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委托大庆市胜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编制招标控制价,监督审查办、财政评审中心、审计中心、造价站联合审查。
(三)基础材料审查
施工图纸齐全,招标控制价按照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相关规定编制。
三、审查意见
经审查确定,该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491.6万元。其中:道路、雨水、给水项目1,451.2万元;路灯40.4万元。
政府投资项目监督审查办公室
2020年6月3日
(责任编辑:孟令健)